使用範圍、用量範圍和使用限制:
1.本品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、肉製品、魚子醬、花生醬、醬菜類、水分含量25%以上(含25%)之蘿蔔乾、醃漬蔬菜、豆皮豆乾類及乾酪:用量Sorbic Acid計為2.0g/kg以下。
2.本品可使用於煮熟豆、烏魚子、魚貝類乾製品、海藻醬類、豆腐乳、糖漬果實類、脫水水果、糕餅、果醬、果汁、乳酪、奶油、人造奶油、番茄醬、辣椒醬、濃糖果漿、調味糖漿及其他調味醬: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1.0g/kg以下。
3.本品可使用於不含碳酸飲料、碳酸飲料: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0.5g/kg以下。
4.本品可使用於膠囊狀、錠狀食品:用量以Sorbic Acid計為2.0g/kg以下。
5.生鮮肉類、生鮮魚貝類、生鮮豆類、生鮮蔬菜、生鮮水果、味噌、醬油、海帶、海苔、茶等不得使用。
6.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水、香料、玉米糖膠、著色劑(食用黃色四號、食用藍色一號)、檸檬酸、防腐劑(己二烯酸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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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狀況無法提供退換貨的服務:
(1) 生鮮食品和特別標示無法退換貨的產品。
(2) 非常溫配送,需冷藏或冷凍保存的商品。
(3) 已拆封、使用、食用、或因保存不當而損壞的產品。
(4) 產品已超過7天鑑賞期。
*保存於陰涼乾燥處。
*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,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麩質的穀類、牛奶、大豆、雞蛋等及其製品,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。